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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7-07-25浏览次数:1

根据教育部教外司欧【2017】1379号文件精神和应塞尔维亚大学邀请,并经我校党委认真研究,同意派院长高溥同志于2017年9月20日至9月29日赴塞尔维亚、匈牙利和捷克参加“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第四次会议团”的访问并保证其按期回国。高溥同志此次访问国/境外停留10天(航线:兰州-北京-法兰克福-贝尔格莱德),国/境外所有经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其本人承诺在外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涉外保密规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3-27日

受理电话: 7941429 794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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