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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新期间禁止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1

各院(系)、处(室)、部(馆):

为维护“迎新”期间校园秩序,有效防止各类校园诈骗行为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权益,兹决定新生入学报到及军训期间,除学院批准的合法经营单位外,我院教职员工、学生均不得以组织或个人名义在校园、宿舍楼、教室、食堂等场所从事贷款、手机、手机卡等业务代办和其它形式的摆摊设点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置。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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