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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繁荣、美丽、宜居的现代化城市的必然选择。为发动和组织全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圆满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和《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为依据,积极发挥学校在创建工作中的优势,努力打造高职教育的良好形象,为兰州市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我校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校文明争创活动开展有序,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全体职工广泛参与;机关建设廉洁高效;行业风气健康向上;职工文化素质、道德水平稳步提升,全员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原则
——坚持思想先行原则。坚持把培养教职员工、塑造石油化工教育行业形象作为创建工作的立足点,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创建活动全过程,综合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舆论引导、文化熏陶等多种方式,把思想教育渗透到全校干部职工日常生活之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法律素质,夯实创建工作思想基础,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全面进步。
——坚持创建为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自觉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贯彻到创建活动的各个环节。
——坚持全民参与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方便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凝聚力、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创建工作转化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坚持上下联动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和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与协调的作用,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形成配合密切、优势互补、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齐抓共建、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目标任务
根据《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和《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点位标准》,针对学校创建目标任务,我校将创建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到学校各部门。目标任务分解后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逐条进行自查自评,逐项提出整改意见,逐件抓好落实。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大专院校实地测评硬性指标任务:
1、在显著位置运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等公益广告;设立遵德守礼等提示牌。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团委
2、教室内有悬挂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随机抽查学生是否熟知。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后勤(膳食)处、团委
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有反映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单位
4、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构,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有全市志愿服务统一标识,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行活动(有活动记录和图片资料)。
责任部门:团委、工会(负责教职工志愿服务活动)
5、在学校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
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责任部门:保卫处
7、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责任部门:后勤(膳食)处
以上测评方法将采取实地观察、问卷调查、实景模拟验证等方法进行测评,请各部门要抓好创建工作和自身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把本部门工作做实、做细、做精,争取在检查中无差错、无丢分、一次通过。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结合大专院校工作实际,创城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2017年5月-6月)
主要任务:全面动员,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创城氛围。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召开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研究制定《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2、成立机构,完善机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兰州市创建办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学校党委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创城工作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创城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板报、报纸及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员工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率,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信心和热情,努力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重点整治(2017年7月—8月初)
主要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加强创城工作效能监察,狠抓任务落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对已经达到或超过A类标准的工作项目进行认真总结,保持成绩。市、区创建办将组织开展县(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学校对尚未达到A类标准的项目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区别不同情况,实施专项整治。对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集中整治行动,易后难、逐个突破,确保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迎接检查(2017年8月中旬—9月)
主要任务:在保持成绩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推荐、评选程序要求,对照目标任务分工,对我校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和测评,根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统一安排,做好各项迎接检查评审工作。
1、检查测评,夯实基础。由学校领导牵头,对相关部门负责的创城工作进行调度和检查,重点抓好我校目标任务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建、全员参与、富有特色的创建工作格局,为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学校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分工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A级标准。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努力提高创城工作质量。
3、互检互评,全面迎检。组织部门进行互检互评,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精心组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汇报材料,制定并落实迎检方案,积极配合各级考评组开展测评工作。
六、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将目标任务纳入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各单位创建活动项项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事事见成效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学校将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细化任务,完善措施。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台帐资料和档案,做到,“五有”,即有方案和规划、有组织和机构、有措施和方法、有整改和记录、有总结和经验材料。要坚持教育、宣传、管理并重,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职能作用和引导作用,要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工作领域,开展各项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夯实创建工作基础,确保创建活动规范化推进。
(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点位标准》指标要求,抓好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社会公共管理水平和行业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设,确保城区公共文明程度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
(四)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党政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主动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将创建活动方案、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有关活动的简报、图片、文件、信息等资料报西固区创建办,将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部门干部的重要指标和年底目标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要通过督导考评,确保我校创建活动贴近实际,体现特色,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