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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月活动启动会

发布时间:2017-11-09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和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校将11月6日至12月16日确定为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月”。11月8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东区圆桌会议室组织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月启动会,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及全体教师参加了大会。

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郝跃宁就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郝跃宁强调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植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立足于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指引着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方向。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月活动对于筑牢我校青年学生的四个自信,凝聚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意义重大。二是要认真组织。思政教研部和全体思政课教师要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扎实开展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据悉,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11月6日至16日为课堂宣讲阶段:主要任务是结合十八大以来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巨大成就中的鲜活案例,全体思政课教师在全校所有行政班级中宣讲十九大精神,筑劳青年学生的四个自信。11月16日至12月6日为专题报告阶段:主要任务是邀请省内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和我校领导从不同角度专题解读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2月6日至12月16日为红色展播阶段:主要任务是面向青年学生滚动展播红色电影和纪录片,营造以红色文化为主旋律的校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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