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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警示案例》第一辑

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1


1、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文祥等人擅自决定将贫困搬迁群众安置到高档小区,以发放购房补贴形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促销商品房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化隆县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罗文祥在未经研究论证、未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研究、未经招投标、未考虑贫困搬迁户经济支付能力及其后续生活保障等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团购500套商品房,每户购房价格26万元至38万元不等,政府对购房户提供5万元补贴。2015年3月,该县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金星采取同样的办法新增130户搬迁户。据此,化隆县将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资金3150万元,违规直接拨给某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以每套5万元分摊到商品房总价内抵扣房款用来促销,县政府由帮助贫困户搬迁变成了帮助房地产公司促销卖房。经有关部门认定,630户搬迁户中非贫困户232户,违规享受或骗取政府补助资金1160万元。罗文祥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马金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海东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化隆县原副县长马千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海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化隆县委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责任缺失;海东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在对该问题线索初核中走过场,核查结论严重失实;化隆县纪委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发现该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泓,青海省农牧厅草原处处长、化隆县委原书记曾植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东市纪委副书记陶永生,海东市总工会副主席、化隆县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韩玉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河北省水利厅移民迁建办公室主任、时任省脱贫成效核查验收评估工作第九组常务副组长李高奎等人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1月7日至10日,由李高奎带队一行7人对吴桥县脱贫成效进行核查验收期间,接受吴桥县委办公室确定的258元/人/天用餐标准的公务接待,超过了当地100元/人/天的接待用餐标准。其间,每餐均由5至10名县领导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轮流陪同用餐,超过了规定的陪餐人数。餐中还存在提供香烟和高档菜肴问题。李高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桥县委书记张长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吴桥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袁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超标准接待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有关人员退赔了超标准费用。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梁立军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7月13日,梁立军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换届考察组组长的身份,带领考察组一行6人在赤峰市进行考察。7月14日晚和15日晚,梁立军两次违规带领考察组全体成员接受赤峰市委组织部在该市某酒店安排的公款宴请。7月23日考察结束后,梁立军带领考察组全体成员再次接受赤峰市政府在政府机关餐厅安排的公款宴请。3次公款宴请费用共计10534元,均由赤峰市接待办统一结算。梁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降为正处级,调离组织部门;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并责令退赔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宴请费用。

4、上海市松江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荣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3月14日晚,徐荣等9名区环保局干部在松江区某饭店接受从事环保评估咨询的某私营企业主童某安排的宴请,餐费共计1036元由童某个人支付。晚餐后,徐荣等3人离开,该局副局长章立、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姚春云等其他6人还接受童某在松江区某KTV娱乐场所安排的娱乐活动,消费共计2600元由童某个人支付。徐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章立、姚春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宴请及接受娱乐活动安排的区环保局干部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审查期间,徐荣等人将餐费和娱乐费用退给童某。

5、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积良违规操办其女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王积良分别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和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处室告知等形式,邀请其同事、朋友参加其女婚礼答谢宴,并于2017年5月10日(周三)中午和晚上两次设宴,共13桌130余人参加。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党员干部共80人。在操办婚宴中还安排其下属人员负责现场的组织、接待等事宜。王积良在报备其女举办婚宴事项时,未如实报告其女已于5月1日完婚的事实,并以举办答谢宴为名违规收受礼金共4.34万元。王积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其违规收受的礼金被收缴。

6、国家统计局资料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曹志刚等人培训期间借机旅游等问题。2016年8月24日至27日,资料中心在新疆伊犁地区伊宁市举办培训班。其间,曹志刚擅自决定调整培训日程,组织22名参训人员到旅游景点参观游览和购物;部分人员的门票由下属单位以工作考察的名义联系减免;资料中心还为参训人员就餐违规提供了烟酒。参观游览期间的租车、烟酒等费用共7600余元,与本次培训费用一并在业务合作单位提供的培训费中列支。培训结束后曹志刚等5人赴乌鲁木齐市开展调研工作,先后两次接受下属单位超标准接待,并收受其赠送的土特产。曹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的党员干部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7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阎良工务段原段长杜永胜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25日至26日,根据西安局集团公司的安排,阎良工务段段长杜永胜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共24人,由副段长赵晓红、纪委书记鱼晓鹏带队,前往上海参观某展览会。10月27日至30日,组织参观人员集体赴浙江杭州、嘉兴等地的景区参观旅游。此次参观旅游费用共计85920元,由杜永胜安排段劳动服务公司用公款解决。此次参观前,杜永胜就此事与段党委书记亻丸立峰进行了简要沟通,但未提及旅游事宜,亻丸立峰也未过问行程、费用等情况。参观返程后,亻丸立峰得知参观人员集体旅游问题,既没有组织查处,也未向上级报告。杜永胜、赵晓红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鱼晓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亻丸立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西安局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平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旅游的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参加参观旅游的人员退赔了有关费用。

8、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君等人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7月17日至24日,经国家邮政局党组批准,刘君作为负责邮政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局长,率团一行4人赴加拿大、美国访问。7月19日晚,刘君等4人在美国波士顿接受了国内某快递有限公司安排的宴请,人均餐费折合人民币1413.29元;7月20日晚,刘君等4人分别收受了国内某货运有限公司所送的1块运动手表,购买价格折合人民币1057.29元。刘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本人作了深刻检查反省。对其他人员的处理,正在按程序办理。

9公安部办公厅统计处原副处长彭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彭科接受上海某信息科技企业安排,携带家属赴海南三亚旅游,费用1.2万元由该企业支付。2017年4月,彭科接受某私营企业管理人员张某邀请,携带家属到北京某私人会所用餐,消费1200元由张某支付。因彭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彭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10、重庆市綦江区农委副主任张在彬等人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篆塘镇党委副书记吴高强等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1月4日上午,张在彬、綦江区农经站站长张正有一行4人到篆塘镇开展工作。中午,该镇副镇长黎春等人陪同用餐并饮酒,违反重庆市有关规定。当晚,吴高强等人接待张在彬一行,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张在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高强、黎春、张正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用餐费用由参与用餐人员承担。

11、山西省武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郝炳宏借其子结婚之机敛财问题。2017年8月6日、12日、13日,郝炳宏借其子结婚之机,在家中违规收受157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1万元。郝炳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12、云南省姚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东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月25日,吴东组织县委宣传部13名干部职工,并邀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晓东及其他单位人员4人在春节前聚餐,用公款支付餐费1090元。就餐期间,吴东在一名同志告知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依然强行劝酒,后该同志到医院就诊,造成不良影响。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退赔餐费。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办公室原主任赵啸红等人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2017年1月至6月,赵啸红未向分行领导报告,安排办公室用公款违规购买了32瓶高档白酒用于相关部门业务接待。2017年8月,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部署的排查整治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工作中,浙江省分行办公室弄虚作假,隐瞒了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的问题。分行党委、纪委未认真审核把关,上报了自查结果。赵啸红还存在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等问题。赵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马洪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行纪委书记陈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使用高档白酒的相关费用,由分行各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承担。

14、辽宁省大连市自来水集团管网探测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军借出差之机旅游等问题。2017年8月31日,夏军等2人赴甘肃兰州参加全国城建培训中心举办的供水管网相关业务培训班,培训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3日。9月2日,夏军等2人擅自提前离开培训班,赴张掖、嘉峪关、敦煌、西安等地旅游,共4天(9月5日下午返回大连)。此外,2017年10月17日,夏军安排购买面值300元的预付卡25张,以职工福利名义发放给职工,该笔费用在公司财务账目列支。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洪岩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安徽省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洪岩辉先后收受礼品共计价值9.3万元。洪岩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洪岩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大连市沙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显峰索要健身卡和收受节礼问题

2018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显峰通过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杨延波,向管理服务对象大连某酒店经理张某索要了价值5000元的健身卡,供本人使用。2月,周显峰违规收受大连某烟花公司销售经理王某价值1000元春节礼品。2018年2月,周显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杨延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六十中学副校长刘海龙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月,刘海龙率队到上海参加培训学习期间,未按照会议要求统一就餐,而是在外吃海鲜、烧烤、日式料理等,且到乌镇、外滩等景点游玩,产生的1.2万元费用通过虚开会务费方式在学校报销。刘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校长权奇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谭生奇借外出考察之机接受业务单位安排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问题

2016年3月10日至17日,平罗县环保局局长谭生奇与环境监察大队长金建华(另案处理)到湖南、安徽等地考察污水治理项目。在安徽考察期间,违规接受安徽蓝盾光宁夏分公司安排,游览了黄山、江村、南京鸡鸣寺等旅游景点。同时,在此期间,谭生奇2次公款吃喝花费1320元,并通过虚开住宿费发票予以报销。谭生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19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建华借培训之机组织、参加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13日至15日,王建华借学院暑期干部校外培训之机,组织院级领导、中层干部等101人在辉南县三角龙湾景区旅游并聚餐饮酒。经王建华同意,门票、会议、住宿等费用5.39万元在学院工会经费中核销,白酒、纪念品等费用0.88万元以虚开发票方式在学院财务处核销。2017年11月24日,王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君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7年8月23日,张国君和县安监局副局长李风林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中午和晚上两次宴请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系统异地交叉联合执法检查组成员,并违规提供香烟。张国君、李风林和检查组负责人尹红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参与宴请全部人员共同承担用餐费用。

21、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狱政处处长王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建成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5月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处组织召开该局法制处、驻呼地区各押犯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座谈会。会后,王阁组织参会人员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红山大酒店就餐,消费2367元。餐后,李建成在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第四工贸有限公司报销该笔费用。2017年11月,自治区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分别给予王阁、李建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参加公款吃喝的其他1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22山西省武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郝炳宏借其子结婚之机敛财问题。2017年8月6日、12日、13日,山西省武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郝炳宏借其子结婚之机,在家中违规收受157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1万元。郝炳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

23福建省福安市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燕韩,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兴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至2016年中秋节期间,王燕韩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2瓶茅台酒、6条中华香烟、10张购物卡及3根金条,价值共计13万多元。2016年春节至中秋节期间,周兴旺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5张购物卡、20只大闸蟹及1根金条,价值共计5万多元。2017年12月,经福安市委批准,福安市纪委分别给予王燕韩、周兴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钟楼区农业局党组成员邱志欣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邱志欣在担任钟楼区五星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期间,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016年6月调任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后,仍继续使用该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至2017年7月累计消费人民币1.02万余元。在组织调查前,邱志欣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上缴了违纪款项。2017年11月,邱志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5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传刚,基层工作处原处长王宏伟,峄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培军外出考察过程中擅自改变行程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6日至10日,枣庄市司法局委派贾传刚、王宏伟、李培军前往外省考察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除正常考察外,贾传刚在未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与王宏伟、李培军商议绕道江西省景德镇市参观,所花费用均公款报销。贾传刚同时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王宏伟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7年7月21日,枣庄市纪委给予贾传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王宏伟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给予李培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6贵州省天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光烺违规驾驶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7年8月31日,刘光烺驾驶和使用本单位公务用车,从天柱县送其家属前往从江县高铁站,从事与公务无关活动。2017年11月,经天柱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光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27、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乔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黄向雄违规参与宴请问题。2017年7月13日、14日,刘乔发、黄向雄两次违规参与广西某公司总经理、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某在北海某酒店的宴请,且两次违规接受他人邀请出入夜总会并接受有偿异性陪侍喝酒唱歌娱乐。刘乔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北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职务,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黄向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免去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28、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证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在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证中心原主任文永利授意下,该中心主任科员吴飞燕违规设立“小金库”。2014年初至2017年6月期间,“小金库”收入资金共计52万余元,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补贴和支付宴请、聚餐费等支出共计33万余元。其中,文永利领取油料、节日补贴4.5万元,吴飞燕领取油料、节日补贴3.42万元。文永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文永利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吴飞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29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部长张敬民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庆事宜问题。张敬民经向酒钢集团公司纪委事先报备,于2017年10月5日上午在嘉峪关市某酒店为其女举办婚庆。参加婚庆人员中,张敬民主动邀请的工程建设管理部的下属4人、其原任职的酒钢冶建公司在职人员31人,酒钢冶建公司在职人员16人闻讯后自发参加。上述参加婚庆的51人中,有40人赠送了礼金,赠送礼金总额31300元。

30、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院长朱志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朱志杰担任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院长以来,该院接待费开支较大。尤其是十八大之后的2013年和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超预算130%以上。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至2016年,该院在德令哈市某烟酒行(由朱志杰的妹妹、妹夫经营)大量采购烟酒违规用于公务接待,同时存在报销手续不健全、以办公用品和印刷费名义列支接待费等问题。2017年10月22日,海西州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朱志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1、江西省芦溪县长丰学校校长王鹏等人违纪问题。2016年9月,芦溪县纪委在对长丰学校改造项目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中发现,该校食堂的一些大额支出票据存在较多疑点。在找到校长王鹏了解情况后,王鹏难以自圆其说,只能和盘托出事情的原委。原来,2014年国庆节期间,王鹏和长丰乡卫生院院长易海林应长丰乡政府干部彭葱邀请,一同到广西南宁、北海等地旅游,共计花费1.2万元。事后,王鹏通过虚列招待费、会议费等形式,在长丰学校报销该旅游费用1.13万元,易海林个人支付了700元。调查中还发现,王鹏存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7万元等违纪问题。

2016年11月,芦溪县纪委给予王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彭葱、易海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全部违纪款并上缴财政,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王鹏等人通过虚列招待费和会议费方式,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这是一种“隐形”和变异的“四风”问题。他们无视纪律、漠视规矩,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肆意触碰纪律红线,踩踏纪律底线,必须严肃处理。(江西省纪委)

32、甘肃省张掖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强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4月,陈强搬入新改造装修的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办公,配备使用的办公室面积达到62.3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陈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3、山西省朔州市煤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王铎,公司专职副书记、副经理、工会主席王东宏,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崔向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20日,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在“七一”活动中受表彰党员和部分干部赴延安参观学习。7月5日至8日、7月12日至14日、11月15日至18日,王铎、王东宏、崔向海分别带队分三批共计78人赴延安参观学习期间,借机绕道西安兵马俑、黄河壶口瀑布、黄帝陵等景区公款旅游,并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观看商演费用,以上累计花费公款3万余元。2018年3月21日,王铎、王东宏、崔向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4、山西阳泉市发改局原党组成员、调研员陈前大操大办问题。陈前在为其子操办婚事过程中,于2016年6月25日、30日、7月1日先后三次设宴共计30桌,超出其所申报的15桌,且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7.78万元。此外,陈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31日,陈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5、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老牛湾镇人大主席温盛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2月23日下午4时许,清水河县纪委监委明察暗访组发现温盛处于醉酒状态。3月7日,清水河县纪委决定给予温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8日,清水河县纪委对老牛湾镇党委书记苏金亮进行谈话提醒。

36、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工信安监局局长吴铁山、调研员周立波违规使用两处办公用房问题。吴铁山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两处办公用房,一处面积29.5平方米,另一处面积21平方米。周立波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两处办公用房,一处面积29平方米,另一处面积46.08平方米(与他人共用),同时周立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7日,包头市纪委给予吴铁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7、吉林市林业局副局长刘鹏飞、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黄卫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4年5月,经刘鹏飞同意,黄卫将先前向蛟河市林业局某下属企业借用的1台越野车用于野外调查工作,直至2016年4月才将该车归还。刘鹏飞、黄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8、德惠市水利勘测设计处党总支书记、处长尹惠敏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截至2017年12月,尹惠敏一直使用面积为47.17平方米的套间办公室,超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35.17平方米。尹惠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9、长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焕鹏违规操办丧葬事宜借机敛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2月19日,朱焕鹏借操办其父亲丧葬事宜之机,违规通知本单位职工和部分公益性岗位安监员共32人参加葬礼,收受礼金1.57万元;2018年1月22日中午,朱焕鹏违规接受该县某烟花爆竹经销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宴请并饮酒。朱焕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退回违规收取礼金。

40珲春市司法局河南司法所所长邰德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5月4日,邰德武曾因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月18日晚,邰德武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擅自将本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开回其本人居住的小区内停放。邰德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1、宁海县岔路司法所原副所长麻钱锋玩忽职守并伪造编造档案应付检查问题。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麻钱锋在担任宁海县岔路司法所副所长并主持工作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未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走访、集中教育、请销假等各项制度,且多次伪造、编造或授意他人伪造、编造社区矫正档案,以应付检查。2017年6月,麻钱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

42、余姚市长丰自来水厂原党支部书记、厂长沈建新违规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沈建新在担任余姚市长丰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厂长兼任兰江街道前溪湖水库管理站站长期间,擅自违规公款购买价值76725元的香烟用于公务接待,购买价值5000元的白酒用于发放职工福利。2017年9月,沈建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免职处理,违规发放福利5000元责令退赔。

4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李业明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李业明于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多次占用上班时间打高尔夫球;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多次由他人支付费用打高尔夫球;2015年至2016年,多次与管理服务对象(学院合作投资单位)负责人打高尔夫球。此外,李业明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7年6月,广东省纪委给予李业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其退休待遇从正厅级降为副厅级(李业明已于2016年11月办理退休手续)。违纪款被收缴。

44、嘉应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邱国锋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邱国锋在明知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学院财务处制定内部规定,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另行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且在2014年9月下属提出整改建议时置之不理,一意孤行。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嘉应学院以加班值班、部门创收劳务补助、评优奖励金等各种名目,向学院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其中邱国锋等8名校领导和财务处处长曾向前共违规领取50万余元。2017年12月,广东省纪委给予邱国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副院长薛访存、曾向前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学院党委书记丘小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友文诫勉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的违纪款被收缴。

45白银市会宁县党家岘乡全域无垃圾综合整治不作为问题。2018年2月,党家岘乡对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综合整治工作严重滞后。党家岘乡党委书记马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家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彦虎被诫勉谈话。

46、嘉峪关市发改委社会事业科科长何荣在项目审核批复中不作为问题。2017年6月,市发改委社会事业科科长何荣在审批有关项目时,不落实窗口单位一次性告知和服务承诺制,未告知核准权限相关事宜,造成该项目核准前期各项手续延误,推进缓慢。何荣被批评教育并被责令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47、金昌市永昌县民政局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2017年12月,永昌县民政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程设计沟通协调不够、把关不严,造成设计多次出错,导致招标延误,工程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县民政局局长陈华被提醒约谈,分管副局长杨尚文被诫勉谈话。

48、武威市天祝县祁连国土所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项目整改工作不作为问题。2017年3月至8月,天祝县祁连国土所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项目整改整治工作中,未按要求上报辖区内的旦马干沙鄂博萤石及铜多金属矿、祁连重晶石矿的整治整改进展情况,对辖区内的旦马干沙鄂博萤石及铜多金属矿整治情况仅检查了2次,且整改整治标准不高,致使该探矿项目2个洞口未按要求完成全封闭。祁连国土所负责人李万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赵明军被诫勉谈话。

49、陇南市西和县晒经乡九年制学校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017年9月7日,晒经乡九年制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该校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安排专人监管;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没有发现该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工作存在疏漏。校长刘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校长朱青、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艾小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教育局副局长王炳彦、晒经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长李琮、食药监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张红旗被提醒约谈。

50、酒泉市肃北县音凹峡资管站篡改建设规模问题。2014年4月,音凹峡资管站在完成1521.08㎡业务用房主体工程招标建设任务后,篡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将5368.92㎡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与主体工程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音凹峡资管站原站长朝格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1、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陈其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月12日,陈其武在家举办新居乔迁宴,违规邀请部分下属参加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陈其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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