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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1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通知,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11月发起成立了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一带一路”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我校属于“一带一路”联盟成员单位。应泰中文化促进委员会邀请,联盟拟定于2018年7月组团赴泰国与当地院校、中资企业一级教育培训机构等交流,我校拟派宋贤钧副院长参与此项目,在泰停留5天,出国交流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9日

受理电话: 7941429 794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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