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全面检阅近年来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丰硕成果,传承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推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为建设教育强国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申报的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七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2.参评成果原件1份。
3.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4.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科技处(五中心401室)。
联系人:周彩霞 电话:7941709
邮箱:1165698122@qq.com。
科技处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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