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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解决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发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繁荣教育科研事业。

二、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着眼“十四五”甘肃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教学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一般课题负责人和“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名额限定

(一)常规课题

常规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本年度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省属各高校及高职院校:限报20项(含附属学校及幼儿园)。

(二)“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

“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仅限实验校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常规课题

1.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重点规划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

2.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

(三)申报人员

负责人只能申报负责一项课题,且不能申报参与其他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参与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每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10人。

(四)研究期限

申报研究期限为2-4年,且不允许提前结项。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7月31日,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一)初审阶段:2023年3月27 日 至 6 月 4 日

各单位按指标积极组织遴选,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月1日前完成)。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省教育规划办通知要求,推荐申报课题负责人在申报平台上传材料。

(二)复审阶段:2023年6月5日至6月18日

成立省级评审专家委员会,完成推荐申报课题的评审工作。

(三)终审阶段:2023年6月19日至7月31日

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七、报送方式及要求

(一)各学院须统一报送科技处,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请· 评审书》 纸质版2份。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纸质版1份和EXCEL电子版。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请各学院统一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西固校区交到五中心401,新区校区交到综合楼1213),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398366484@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科技处不再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省级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推荐课题负责人于2023年5月15至6月 4日登陆https://keti.gsier.com.cn 网站上传申报材料。

附件: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

2.《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群文阅读”教改实验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3.《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请· 评审书》

4.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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