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部(馆)、中心:
为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和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和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计划
2025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按照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申报限额为12项(中职教学部不再以中职学校名义单独申报)。
(二)项目选题
本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选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技能型高校发展定位及内涵式发展,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职普融通,357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运行模式,现场工程师等人才养模式改革,领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资源开发,高职院校“双高计划”相关任务,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定位,职教高考改革,甘肃省职业教育专业评估标准体系,专业与甘肃重点产业匹配度,优质课程建设,数字化教材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职业学校实习管理,“人工智能+专业”,“人工智能+课程”,职教出海模式等。题目自拟。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选题应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聚焦甘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所需,围绕解决职业教育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项目研究方向明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申报人条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在岗一线教师、教研及教学管理人员等。需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和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师德师风良好。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一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其他事项: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研究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参与的年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有甘肃省教育厅在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新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自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需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项目负责人自愿申报,填报《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2025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后提交各自单位,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教务系统项目申报中提交相关材料。(机关人员按照专业归属学院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进行填报,学院负责人根据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进行审核。
2.学校评审:学校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审原则,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评定产生前12名候选项目后,将依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正式报送推荐结果。
(五)材料报送
1.单位报送:各单位于8月27日前通知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教务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根据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进行填报,学院负责人根据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进行审核。
2.学校报送:教务处于9月10日前通知评审获得推荐资格后的12个项目负责人登录甘肃智慧教育平台,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PDF盖章)通过“项目管理-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申报”模块提交;学校将《2025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扫描版和 Excel 版)通过智慧教育平台“项目管理-项目汇总表上传通道”报送。省级评审确认立项后,学校将以单位名义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1式1份),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项目结项验收
(一)结项验收范围
1.已申请延期结项的2022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23年立项的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项程序
1.单位报送:各单位于8月27日前通知项目负责人在教务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初评:学校初评后,项目负责人需于9月10日前通过甘肃智慧教育平台“项目管理-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申报”模块提交立项申报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成果推广应用等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3.省级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终评,提出拟通过验收名单,提交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公布。
联系人:贾存艳
联系电话:177********1092
附件:
教务处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