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甘肃省重大专项计划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6年甘肃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计划等项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征集范围为省级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重点基础研究专项)、创新平台计划(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科技人才计划部分专项【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引导计划部分专项申报工作已于7月31日启动,具体申报要求见《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甘肃省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函〔2025〕178号)】。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甘肃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m.gskeju.cn),选择不同计划类别或专项(申报类别和主管处见附件1),填写对应的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并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线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8时。没有申报人账号的,请将申报人信息(姓名、电子邮箱、手机号)发送到科技处尹晓峰OA邮箱。
(二)审核推荐。项目推荐采取属地推荐、行业推荐、主管部门推荐、自行推荐等方式,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地域和业务范围内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8时。
(三)材料报送。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后,经推荐单位审核、主管业务处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初审、主管业务处受理后,申报人员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2份),于2025年9月11日下班前报送到科技处(西固东校区办公楼617,新区校区综合楼707)。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1年以上(截至2025年8月注册满1年;兰州、金昌、庆阳三个科技招商试点市引进的创新主体不受此限制),具有独立法人的创新主体(中央在甘单位遵从有关法人管理规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投入、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管理运行规范。
2.2025年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中没有填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兰州、金昌、庆阳三个科技招商试点市引进的创新主体不受此限制;2024年1月 1日以后新注册,尚未纳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统计的企业不受此限制)。
3.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的,须如实填报企业基本财务信息。要求其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及完成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的能力。
4.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与主要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实施期限等。
5.项目总投资包括申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研发任务实际需要,对照单项支持强度限定,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申请经费预算。
6.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或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情形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7.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在项目预定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以2026年1月1日计算),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甘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执行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申报1项。主持2项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储备项目。承担定向委托重大(重要)科研任务的,不在计算之内。
5.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三)推荐单位要求。
推荐单位协助省科技厅组织2026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推荐项目质量关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审核情况提出推荐意见(推荐项目具有同等地位,排序不分先后)。
(四)其他要求。
1.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省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当年项目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记入科研失信记录。
2.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3.涉密项目采取线下方式申报,不得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四、资金支持方式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级财政资金给予资助,根据任务按年度安排下达,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
五、特别说明
(一)2026年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重点基础研究专项)、创新平台计划(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指南,设置了具体的方向和指标,请各单位按照指南明确的方向和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处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931-8834614。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主管处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主管处及联系方式 |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
1 | 高新处0931-8825719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2 | 农村处0931-8871819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559 |
3 | 社发处0931-8882037 |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0931-8732202 |
4 | 兰白处0931-8885059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5 | 国合处0931-4648948 |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931-8500324 |
6 | 基础处0931-8828052 | 甘肃省计算中心0931-8589723,8893091 |
7 | 人才处0931-8877329 | 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0931-8856186 |
技术支持 | 0931-8817548 |
5.2026年甘肃省创新平台计划(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5年8月28日
附件4:2026年甘肃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