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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服务战略决策、指导教学实践、引领创新发展、赋能质量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全省教育科研体系提质增效、创新突破,以高质量科研成果支撑和引领甘肃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精神,紧密对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战略要求,聚焦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求与关键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并重,以实证研究为抓手,着力产出一批兼具理论高度、实践效度与全省特色的高水平教育科研成果,切实发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着眼“十五五”甘肃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教学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常规重点课题和重点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常规一般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名额限定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以各教学单位教师数量为依据分配名额,请各单位择优推荐。省教科院2025年度聘请的省级兼职教研员(名单见《关于公布甘肃省教科院省级兼职教研员名单的通知》)申报报课题单列计划,不计入市(州)课题限额。

(一)常规课题

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按限额总数的20%申报。

石化学院、应化学院、机械学院、电子学院、信息学院限报4项;汽车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土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数媒与印刷学院限报3项;资环学院、能动学院、技师学院(中职教学部)限报2项;成教学院限报1项。

(二)专项课题

1.“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分重点专项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

各学院均限报1项。

2.国防教育专项课题:均为一般专项课题。

各学院均限报1项。

3.“四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均为重点专项课题。

只针对全省已认定的“四名”建设工程人员(包含2023年以前的陇原名师)及2025年新时代陇原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信息化引领导师建设工程培养对象。

五、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点规划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题目自拟。

(二)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要围绕《“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3)、《“四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4)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各研究指南保持一致,题目自拟。

(四)申报人员

1.为保证研究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工作,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有两项在研各类课题(主持)的人员不允许作为负责人申报。

2.负责人只能负责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申报其他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3.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参与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常规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10人;专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6人。

3.为避免课题申报名额的浪费,申报人员申报前请登录省教育规划办网站(https://keti.gsier.com.cn)首页“在研情况查询”,确定是否有在研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均需查询)。若因未查询在研情况,出现学校推荐后无法在系统填报而造成申报名额浪费的,禁止相关责任人在未来两年申报此类课题。

(五)研究期限

申报研究期限为2-4年,且不允许提前结项。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8月31日,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 一)初审阶段:2026年4月20日至7月19日

学校科技处对各学院推荐的课题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推荐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6月15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按省教育规划办通知要求,推荐申报课题教师在申报平台上传材料(6月29日至7月19日)。

(二)复审阶段:2026年7月20日至8月2日

组织省级专家完成推荐申报课题的评审工作。

(三)终审阶段:2026年8月3日至8月31日

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七、报送方式

(一)各单位须统一报送科技处,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7)纸质版1份和PDF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1份和EXCEL电子版。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请各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西固校区办公楼618,新区校区综合楼705),电子版发送到尹晓峰OA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科技处不再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省级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推荐课题负责人于2026年6月29日0时至7月19日24时登陆https://keti.gsier.com.cn 网站上传申报材料(平台技术咨询:马老师 131********082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省教育规划办将不再受理。

注:本次课题申报材料新增AIGC检测材料上传要求,请申报教师登录(https://cx.cnki.net/)完成AIGC检测操作,并按要求提交AIGC检测报告。该报告将作为课题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

3.《“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4.《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5.《“四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7.《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8.《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4月21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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