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做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2浏览次数:16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推进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落地实施,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以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在推进语言文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鼓励学科带头人牵头组建科研团队,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严格对标指南,把握申报相关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周期

申报项目必须严格采用《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给定项目名称,不得自行修改,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

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60万元/项,研究期限2-3年;申报人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具有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

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20万元/项,研究期限2年。

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10万元/项,研究期限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能够实质性组织开展项目研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需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拥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2.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仅可申报1项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报。

3.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规范

1.项目全部实行线上申报,申报唯一平台为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进行申报。本次申报不接收纸质邮寄材料。

2.申报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导出打印申请书,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将盖章完整申请书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材料不全、模糊不清、内容错误均视为无效申请。

3.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严禁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报人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5.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8月3日,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时间安排

1.各单位汇总上报时间:2026年8月29日17:00前

各单位完成资格初审,对申报人的职称条件、限项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查,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2.教师完成系统提交时间:2026年9月8日17:00前

申报教师完成盖章材料扫描上传并在申报系统提交。为规避临近截止网络拥堵风险,请务必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全部线上提交,预留充足调整时间。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申报导向。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究项目指南,选题要对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战略部署,紧密结合甘肃省地方发展需求以及我校职业教育实际,科学精准设计研究内容。

2.强化审核把关职能。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做好政策解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3.营造良好科研氛围。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学习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调动教师参与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积极性,树立重申报、更重研究实效的科研导向。

4.规范材料报送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校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校内汇总。申报教师自行完成系统填报、盖章扫描上传,学校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线上审核。

五、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 135 5403 9146

学校联系人:丁旭兵 133 6949 3565

附件:

1.附件1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pdf

2.附件2国家语委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校内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8月21日


上一篇:下一篇: